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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学共建 守护“绿水青山”|蕉城法院与周宁法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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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7 08:24:26 打印 字号: | |

周宁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库+碳库”重要理念的首倡地和先行实践地,今年是“三库+碳库”重要理念提出的35周年。为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在宁德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进一步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丰富理论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兄弟法院的沟通联系,实现经验共享、优势互补、共促发展,9月25日,蕉城法院与周宁法院在周宁县“三库”生态文明学习实践基地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

会前,蕉城法院、周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前往“三库+碳库”生态文明实践主题展参观学习,感受习近平总书记“三进林场”的深厚情谊,聆听黄振芳老人与“三棵树”的故事,感悟“三库+碳库”绿色生态理念所蕴含的丰富思想内涵,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随后,蕉城法院、周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森林党校”集中观看了相关视频并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关内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主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周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宇和强调:一要坚持政治统领,着力增强司法履职护航美好生态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学习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科学思想、理念方法、经验启示,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二要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增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审判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紧密联系社会生态环境实际和审判职能履职实际,扛起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放到审判中心工作中去谋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三要坚持协同护航,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美好生态建设作用。要强化协同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方位治理格局。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延伸作用,强化部门间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工作联动、矛盾联调、纠纷联处,以司法之力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蕉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峰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司法保护的使命责任。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学习把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想、理念方法、经验启示,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要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强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能力。要充分发挥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的司法作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要全面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坚决把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三要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提升构建协同治理格局的工作水平。人民法院应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与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协作,持续加强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建设,以司法裁判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服务保障辖区绿色发展大局中展现法院担当。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