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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宁”执行|当强制执行遇上身患重症的被执行人,周宁法院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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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9 15:43:26 打印 字号: | |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德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为“宁”执行》专栏,集中展示宁德法院执行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敬请关注。

一边是待执行的9.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一边是身患重症,经济拮据面对巨大生活压力的被执行人执行工作该如何继续?周宁法院执行干警给出了有温度的答案

案情回顾

2011年,张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周某借款11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周某多次催讨,张某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9.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一直未还。2020年,周某向周宁法院起诉,双方对薄公堂。该案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周某借款本金9.5万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本方式暂时结案。“终本”不是“终止”。为让法院判决“落地有声”,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3月,周宁法院开展“终本出清”活动,张某的案件也赫然在列。经执行干警多次走访,终于联系上张某,但却发现张某身患癌症,正在治疗中。经沟通,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曾主动联系过周某,并表示未能清偿对周某的债务,她也感到愧疚,只是目前还款能力有限。面对张某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就执行问题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力争找到最佳解决方案。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周某放弃部分债权,同意张某一次性偿还7万元。

执行结果

7月2日,张某及家人经多方筹措,终于筹集到6万元现金,并由家属微信转账1万元,在周宁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一次性履行了全部债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自周宁法院“终本出清”行动开展以来执结案件181件,执行到位标的147万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注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同时,周宁法院释放善意执法理念,柔性执法,注重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利。下一步,周宁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理念,不断完善常态化“终本”案件管理,有力推动“终本出清”工作走深走实,全力以赴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