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宁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引入制度、推出举措,坚持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形成从“联”突破,从“护”着手,从“专”立足,从“情”推动、从“心”出发的家事审判新模式,有效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不断培育家事审判新动能,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自2022年以来,周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30件,调撤率达42.33%,结案率达91.86%。
从“联”突破 扩宽诉源治理“广度”
针对家事纠纷多发易发的情况,周宁法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推动家事审判与综合治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同频共振,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参与”的家事审判工作大格局,不断扩宽诉源治理“广度”。
一是联合县妇联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今年5月,周宁法院与县妇联签订《周宁法院联合县妇联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协议》,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协同推进普法宣传、多元解纷、帮扶帮教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家事纠纷。
二是坚持数字赋能,风险共防、多元解纷。在联合县妇联成立周宁县妇儿法苑法官工作联络室的基础上,设立驻县妇联“法官e站”云平台。通过家庭矛盾纠纷登记制、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风险防控机制将家事纠纷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妥善审慎化解家事纠纷及风险隐患,同时借助“法官e站”云平台形成的“网格排解、村居自解、部门联解、法院调解”的线上线下四级联调解纷模式,实现多方联动、合力解纷。
从“护”着手 增进柔性司法“温度”
“谢谢法官,我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陈某乙对前来回访的承办法官说道。
原来,陈某乙与陈某甲系夫妻,婚后陈某甲经常对陈某乙及其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并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威胁、恐吓陈某乙。
陈某乙先后两次报警求救,派出所的民警对陈某甲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其没有任何悔改,仍然对其妻子实施恐吓、家庭暴力行为。关键时刻,周宁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要求陈某甲停止其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县妇联、社区委员会、派出所等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回访。在回访的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回应当事人疑虑,为当事人提供情感疏导,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鼓励当事人勇敢面对,重新生活。最终,陈某甲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将遵守法院的禁令,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陈某乙终于回归正常生活。
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周宁法院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判后回访等机制,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竭尽全力让家务事不再难断,努力让每个家事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墙”。
从“专”立足 加快纠纷化解“速度”
“《庭审要素表》一目了然,没想到20分钟就能结束庭审,省去了很多麻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说道。
据悉,今年四月以来,周宁法院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探索“要素式”审判,对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案件,向当事人发放《庭审要素表》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填写,快速了解双方的夫妻感情状况、生育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要素,重点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找准病因,对症下药,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快构建“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办”的办案模式,减轻当事人诉累,“要素式”审理让司法为民“再提速”。
同时,今年4月以来,周宁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均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有助于法官查明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减少婚姻中一方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依法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涉及财产分割类离婚案件的审理效率。
从“情”推动 找准修复关系“角度”
“您孙子孙女在哪上学呀?学习成绩怎么样……”在陈某某家中,家事调查员正在和陈某某的父母唠家常,亲切的态度顿时让二位老人紧张的情绪舒缓不少。
陈某某与赵某某结婚后感情一般,婚后育有两个小孩。双方于2016年开始分居。今年,原告赵某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家事调查员了解到双方的关系还有修复的空间,便通过“听、劝、疏”的调解模式,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关系。对该情况进行记录后,向法院出具了《家事调查报告》。承办法官根据《家事调查报告》的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多次释法说理,原、被告重修旧好,原告撤回了起诉。
家事纠纷的调解,是在法律框架下“调”处矛盾,也是在情理范围内“解”开心结。今年4月以来,周宁法院出台了《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聘用了10名家事调查员,全面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让家事案件的处理过程更具人文关怀,家事调查员的走访调查有助于找到修复婚姻家庭关系的最佳“角度”,尽可能的修复、改善婚姻家庭关系,让当事人更加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即使最终无法修复关系,家事调查员深入走访最终形成的《家事调查报告》,也有助于法官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从“心”出发 加大护“未”成长“力度”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更好发挥父母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作用,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今年4月,周宁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诉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的指南(试行)》,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均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让当事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向家庭教育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令》,责令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同时落实回访跟踪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
此外,周宁法院还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界未成年人、在押服刑人员子女等群体的教育帮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让家庭教育更加和谐、更富温情、更有质感,用心用情浇灌祖国“未来之花”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