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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童心 护航未来|周宁法院开展“六一”系列活动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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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1 15:38:0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周宁法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列活动播撒法治种子、传递法治阳光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红领巾”进法院,体验不一样的“六一”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25日,周宁法院邀请周宁县狮城第四小学的40余名小学生走进法院,开展“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接触法院文化,感受司法的神圣与庄严,助力青少年扣好法治人生“第一粒扣子”。

“法院是什么样子的?”“法官是怎么办案的?”学生们带着这样的疑问,开启他们的“法治之旅”。

在法院干警的统一引导下,学生们有序进入法院。法院干警带领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立案大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仔细讲解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带领同学们体验自助立案设备和智能导诉设备,感受“一站式”诉讼服务。

在第一法庭,法院干警对审判庭的总体设置情况、各种设施摆放和用途,以及庭审环节的相关小知识进行了讲解,让同学们切实感受到法庭的庄严。

此次开放日活动增进了学生对法院文化、法院工作的了解,提升了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法治信仰牢牢扎根在青少年心中。

法治副校长,“双重身份,双倍守护”

5月25日,周宁法院彭秀娟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李墩中心小学,以“守法慎行 走好人生路”为主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彭秀娟法官以电影《流浪地球1》中大家熟知的台词“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开篇,为50余名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法治知识讲座。

讲座上,彭法官通过观看视频片段、图文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现场互动等方式,帮助学生们学习了常用的信号灯、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交通标识,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安全意识。

过程中,对彭法官提出的问题,学生们纷纷踊跃举手回答,课堂气氛热烈,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

5月30日,周宁法院与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共青团周宁县委、周宁县妇联、周宁县狮城第二小学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圆梦六一·点亮微心愿”活动。

 

活动中,周宁法院法官助理彭雨冰为周宁县狮城第二小学的学生们讲授了一堂题为“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法官助理彭雨冰结合校园实际和学生成长特点,对“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应对措施等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会向校园欺凌说不。

普法课堂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

全力以“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法院+妇联”协作模式,5月26日,周宁法院与县妇联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

周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华长、县妇联主席李秋凤、县法院、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及新聘任的家事调查员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周华长、妇联副主席李文艳先后介绍了周宁法院联合县妇联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内容,双方现场签订《周宁法院联合县妇联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协议》。

随后,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书发放仪式,与会领导为新聘任的5名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书。周华长副院长对《周宁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做了讲解。

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从疑难、复杂或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家事案件、加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周宁法院将依托“1+3+N”工作模式及家事调查员制度,用心用情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推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多方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下一步,周宁法院将不断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