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近日周宁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情况却不一样该案夫妻育有一对双胞胎,父亲表示其经济能力只能抚养一个孩子,母亲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拒绝抚养。
为顺利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就该案启动家事调查程序,这是周宁法院发布《周宁县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以来首例启动家事调查程序的离婚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经人介绍认识,于2017年生育双胞胎儿子。后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较大,原告以无抚养能力为由拒绝抚养孩子,而被告主张自己的经济能力只能抚养一名孩子。
为顺利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委托新聘任的家事调查员中兴社区妇联主席王琴鸣和城西社区妇联主席王瑛对该案进行家事调查和调解。
家事调查
两名家事调查员根据承办法官出具的《案件调查提纲》对原、被告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身心状况及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等事项开展调查走访,最终形成家事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原、被告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因感情不和从2022年10月分居至今,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但原告以无抚养能力为由拒绝抚养孩子,被告表示自己的经济能力只能抚养一个孩子,始终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
承办法官和两名调查员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对原告进行释法说理。
一方面告知当事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告知原告如果经济困难,可向户籍地村委了解低保政策。
经过多次的调查、沟通、劝导原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和被告各自抚养一个小孩,并签署了《周宁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下一步,周宁法院将以开展“宁人息事”无讼创建工作为契机,继续积极探索家事调查员制度,构建“调查+调解”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升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水平和化解效果,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