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家事纠纷联动合作机制作用,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让当事人更加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周宁法院发布《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
4月7日,周宁法院与周宁县妇联举行了家事调查员工作座谈会暨聘任仪式,周宁法院、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与会领导为5名首批聘任的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书。
法院干警详细介绍了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深入交流。
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调查程序。家事调查员利用自身熟悉社情民意、易于沟通的优势,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家事案件中特定事项的有关事实进行调查,收集家事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向法院提出调查报告或者陈述调查意见以供法院参考并协助法院开展前期沟通、协调工作,以此促进法官对家事案件作出妥善处理。
家事调查员制度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更具人文关怀,家事调查员的介入,对于亲情的修复将起到积极作用;即使最终无法修复关系,家事调查员的深入走访及最终形成的家事调查报告,也有助于法官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