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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生态 碧水群鱼游 | 10000余尾鱼苗安家!周宁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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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30 11:53:05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周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周宁县农业农村局、七步镇人民政府,在七步镇竹下村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随着阵阵水花溅起,一条条鱼苗跃入水中,它们将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此次活动系某企业违法造成生态损害,经周宁法院与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该企业进行磋商,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该企业按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购买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活动现场

一桶桶已分装好的鱼苗,被沿溪缓缓投放入七步镇竹下村溪流中。当天共投放军鱼鱼苗10000余尾,为一池春水增添了生机与活力,对于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饮用水源安全,增殖河道鱼类资源,促进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普法宣传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引来了过往群众围观,周宁法院干警借此机会向前来围观的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干警通过分发宣传单页、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并讲解相关法律条文,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近年来,周宁法院坚持惩罚、调处、修复、预防一体推进,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效衔接,形成“破坏—惩罚—修复—监督”的生态修复闭环,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为保护绿水青山筑起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下一步,周宁法院将强化生态司法审判职能,与各职能部门联动合作,构建共建、共治、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为建设生态美丽周宁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