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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红”守护“生态绿”| 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3000余尾优质鱼苗“安家”桃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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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11 09:40:42 打印 字号: | |

10月10日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周宁法院、检察院咸村镇人民政府联合咸村镇桃源溪流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三千余尾鲤鱼、鲫鱼等鱼苗分批投入桃源溪,以净化溪水水质,改善流域水环境。

此前周宁县某企业因违法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经法院和有关部门共同磋商由该企业以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周宁法院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既能让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人以实际行动来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从“破坏者”变为“修复者”,又能以警示教育的表现形式唤醒全社会生态保护的意识。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还沿溪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污染生态环境的危害及后果,倡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绿色美好家园。

下一步,周宁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宗旨,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携手相关部门,凝聚司法合力,共同呵护周宁蓝天、碧水、净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