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虽炎炎,执行不止步。近日,周宁法院干警不惧“烤”验,组织5名执行干警奔赴上海,往返一千余公里,顶着接近40℃的“热浪”,强制腾退了一起拒不搬离已司法拍卖房屋的案件,依法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在原告魏某诉被告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周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郑某返还原告魏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魏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周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某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某路的房屋。2022年3月,经司法拍卖,买受人吴某以184.6万元最高价竟得该房屋。
执行前期
房屋腾退公告送达后,承租房屋的案外人郭某称郑某的房屋由其承租,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要求继续承租。承办法官多次通知郭某补充租房合同的相关材料,但郭某一直未提交,亦未在限期内配合法院腾房。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前往上海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之际,上海突发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强制腾房行动被迫中止。但中止不停止,周宁法院在疫情期间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线上办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委托当地法院张贴腾房公告。
执行现场
近期,上海疫情形式有所好转,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周宁法院决定组织5名执行干警奔赴上海,开展强制腾房工作。
8月1日下午,执行法官找到郭某,依法向其释法明理,要求其在一天后主动搬离现场。8月3日上午,郭某仍拒不配合法院开展腾房工作,在协调当地法院,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小区物业公司后,执行法官着手实施异地强制腾房。
“开始执行!”在执行局局长凌建勇的一声令下,整装待发的执行干警有序进入被执行人房屋所在楼栋,按照预定的方案各司其职,布置警戒线、清点房屋物品、制作笔录等,引导搬运工人有条不紊的开展腾房工作。
第二天下午,经过长达一天半的腾退,在场工作人员分别在笔录及交接清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了买受人吴某,腾房工作顺利执行完毕。“感谢法院!为了保护我的权益组织这么多人费心费力,谢谢你们!”买受人吴某拿到钥匙后,连连对法官道谢。
近年以来,周宁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立足审判执行职能,把解决疑难执行案件作为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有力抓手,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及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