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又名“金戈”、“万艾可”,作为一种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过量服用可能引发心脑血管方面的严重食源性疾患,不当服用也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神经系统等,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然而,某些不法商家为了追逐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故意夸大效用,非法销售添加了西地那非的保健品。
日前,周宁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伍某某在周宁县经营某日用品店期间,从上门推销的陌生人处购入壮阳类食品19盒,其中品名为的“硬汉”6盒、“硬到底”6盒、“增大增粗”3盒、“黄金玛卡片”4盒。其明知此类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对外销售,并已售出6盒。
2021年10月,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伍某某经营的店铺开展检查,并从上述四种壮阳药类食品中各抽出2盒送检。经检验,上述4种壮阳类食品中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硬汉”还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他达那非”。
周宁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伍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且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周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赔偿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伍某某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宣判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一个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遵守法规、合法经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居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鉴别,认真查验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等,不要为了保健反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