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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绍儿媳为名诈骗老人,周宁一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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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6 11:19:30 打印 字号: | |

20214家住周宁县的农民陈伯,着急为已到适婚年龄的儿子娶媳妇,便托亲戚朋友四处介绍。陈某甲听说后来到陈伯家中谎称可以帮其儿子介绍越南女性做对象,需支付定金和路费为由,骗取陈现金人民币2.2元,用于个人还债及开销。

20218约定好的新娘还未见到陈某甲却已联系不上陈伯才意识到自己被人骗了于是报警次月陈某甲被民警抓获到案

经周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2.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有前科,予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周宁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款项并没收物证手机一部

法官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涉外籍新娘骗婚案件时有发生,广大要认真甄别,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2022年4月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正式启动养老诈骗侵害对象特殊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周宁法院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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