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家住周宁县的农民陈伯,着急为已到适婚年龄的儿子娶媳妇,便托亲戚朋友四处介绍。陈某甲听说后来到陈伯家中,谎称可以帮其儿子介绍越南女性做对象,但需支付定金和路费为由,骗取陈某现金人民币2.2万元,用于个人还债及开销。
2021年8月,约定好的新娘还未见到,陈某甲却已联系不上,陈伯才意识到自己被人骗了,于是报警。次月陈某甲被民警抓获到案。
经周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2.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有前科,予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周宁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款项,并没收物证手机一部。
法官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涉外籍新娘骗婚案件时有发生,广大要认真甄别,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2022年4月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正式启动。养老诈骗侵害对象特殊,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周宁法院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