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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英模】周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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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14 19:56:36 打印 字号: | |

        为营造宣传英模、学习英模、崇尚英模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积极干事创业,1月14日,周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潘东升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


潘东升同志生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从警37年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并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2021年9月2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重要会议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牺牲,年仅57岁,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

        他坚持政法工作要“贴近群众”“搭建警民连心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他注重“利民”,先后推出“百人铁骑”屯警街面、交通紧急救助电话等21项交管服务新举措,打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他注重“便民”,推动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高达97%,建立完善“警调衔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他注重“安民”,严打整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福州刑案总量连续六年下降、现行命案连续4年全破。

        他在全省首创接处警“首接首移责任制”,规范警情及案件受理移送接收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他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积极推进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推动情报指挥扁平化,实现了警务资源“一张图”调度,实现智慧强警;他主导推出的打击走私“闽侯治理模式”、万宝商圈联防联动机制、114移车社会化服务等先进改革成果在全国、全省推广。


干警心得体会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刘少青

潘东升同志把个人价值追求和理想目标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作为政法干警,我们要认真学习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潘东升同志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学习潘东升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执行局五级法官助理叶陈强

潘东升同志作为这个伟大时代中的普通一员,在他身上有不忘初心的坚守、勇立潮头的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时代楷模的内涵、彰显了中国精神的内核。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潘东升同志为标杆找差距、知不足,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初心使命。


咸村法庭五级法官助理林谊芳

一位英雄就是一座丰碑,一名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潘东升同志的事迹使我深受感动和教育,他用生命捍卫使命,使我明白何为坚守,何为奉献,何为信仰。我将以潘东升同志为标杆,对标对表,奋发进取,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为民情怀,公正廉洁司法,努力成为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干警。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