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法院动态
执行攻坚 | 法官催“领钱”,竟被当做骗子?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2-30 09:40:07 打印 字号: | |

事情源于一起盗窃案件

2021年2月,林某流转于周宁县、政和县两地,以街边杂货店为目标实施盗窃行为,后被周宁县公安局抓获。周宁县人民法院判令林某退赔6名被害人合计1837元,金额在72元至450元期间不等。法院执行中划拨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为发放执行款法官通过查阅卷宗查询到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但电话过程中却屡屡受挫有把法官当骗子的,有觉得远不愿意来的也有年纪大不会操作的

哎,不得不说如今电信诈骗的防骗意识都挺高这到底咋回事?

但难道因为沟通不畅就把款项提存或转入国库不再发放吗?法官经过综合考量,发现6名被害人拒绝领款原因多样,但并非不愿意领款,而是怕上当、怕麻烦或是交通成本高,如果能够到他们的地方去呢?于是法官再次与拨通了他们的电话,电话中他们表示如果法院能够上门服务,当场确认法官身份,他们愿意提交领款材料。

6名被害人确定时间后,法院干警往返政和县与周宁县之间,前往他们的家中,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后,顺利收集到了领款材料。回到办公室,法官立即将领款材料上报审批执行款发放至6名被害人指定账户

“李法官,钱我已经收到了,感谢你啊!实在不好意思,一开始把你当成骗子了,所以口气不好,你见谅啊!你们的工作也太到位了!以后有来政和,可以过来喝口茶!谢谢!”家住政和县的王某在收到周宁法院发放的执行案款后向执行法官发来一条满怀感激和歉意的短信

其实,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周宁法院还推出多项便民缴费新举措持续拓展领款新途径针对新收案件,在立案时即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收款材料,便于执行款到账后第一时间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针对旧案当事人,不仅仅可以通过现场提交领款材料,还可以通过周宁法院微信公众号“周宁县人民法院”线上提交收款材料,针对领款不便或具有统一特征的领款人,采用“送款上门”方式发放案款,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