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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解忧有办法,网上开庭助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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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9 09:11:36 打印 字号: | |

“原、被告已进入庭审程序,请保持网络信号畅通,现在开庭!”周宁法院的庭审设备上响起一声清脆的法槌声。

为进一步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方便当事人异地诉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9月8日,主审法官徐芳兰通过线上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福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于2019年9月20日与原告福建省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关系。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按合同约定共计价款90.2万余元。另外,被告应当支付原告未收回砌块托盘铁架,共计7.2万余元。由于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上述价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

本案原定9月8日开庭,后因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周宁法院便将庭审改期。但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未及时收到庭审改期通知,以至于按原定开庭日到达周宁法院。但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在外地,无法来到现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便迅速联系原告并告知相关情况。经过多方协商,最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环节,庭审顺利结束。整个过程数据传输稳定、互动流畅、程序规范,达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本以为这趟白来了,没想到还可以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让我减轻了不少麻烦,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在网上庭审后感谢法官的理解并及时转变庭审方式,真正做到了便民诉讼,为群众办了实事。

周宁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进一步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网上诉讼平台,让群众少跑路,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司法服务,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