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周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大主题”,突出“四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真抓严查实改,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规定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方面
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院党组成员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本庭室法官干警之间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任关键岗位的干警“五必谈”。全院共进行两轮谈话216人次,达到了全员谈话,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是组织开展个人自查。通过两轮个人自查及补充填报,全院46名在职在编干警,全员填报,填报率100%。我院46名干警中自查出自身存在问题共计71条,经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甄别,院党组会研判,院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6人进行了处理。1人1条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月2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互提批评,并于会后整改落实。6月8日,院机关两个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28名党员参加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组织查处方面
一是举报线索核查,对省教育整顿办交办线索6条,自收1条,均已办结,查结率100%。
二是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清查,共对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清查,清查涉黑涉恶案件11件,进度为100%,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线索。
三是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按照要求梳理出我院2018年至2021年40件重点案件进行核查,开展交叉评查案件16件,在党组会上对7个审判失范、工作瑕疵等问题案件进行通报,并责成承办人整改。
四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梳理出我院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2件,已办结1件,1件正在处理中。
五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共计排查案件7405件,对送达不及时、文书上网存在差错的2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对工作拖拉、不及时点结案件的1名干警进行批评教育。
六是全力配合队伍建设巡查,5月20日接受了县委政法委、县委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巡查组对我院的队伍建设巡查。
三、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三个规定”在我院存在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问题,经院党组研判,明确问题责任人,要求限期予以整改。
二是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通过排查,没有发现有干部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部个人在外兼职情况。对2人报告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经过甄别研判,不属于违反规定行为,也没有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经过个人自查和全面排查,发现1名干警存在违规借贷、担保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同志政务警告处分决定。
三是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问题,全面筛查1990年至2020年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共计14件,我院无减刑、假释案件。通过排查,未发现问题。
四是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认真开展“七查”工作,召开相关制度专题学习会,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线索交办台账,对交办线索建立登记制度。截至目前,我院未查出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况,未接到上级法院交办的有关线索。
五是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经全面排查,共查出1名退休人员、1名辞职人员在律所担任律师的情况,经核查,1名退休同志在外地担任实习律师,还未执业;另1名辞职同志在外地律所执业,其所在律所也证明该同志未在我院代理任何案件,未发现2人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四、社会监督
现将周宁县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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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