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周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巫东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第14次会议,周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清满应邀列席会议,并就周宁县首起污染环境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意见。
会上,法院主审法官汇报了基本案情和处理意见,各审委会委员就案件所涉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逐一提问。
在听取案件的审议过程后,黄清满检察长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阐释了检察意见。
黄清满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持续深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机制,通过个案研究、学习研讨,努力提高检察官精准量刑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两院在类案法律适用和司法政策把握等问题上达成共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构建既相互监督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检法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巫东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今后将进一步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更加规范有效运行,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