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赖”家属周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8年8月,蕉城法院干警根据执行裁定书,在周宁法院干警的协助下,来到对被执行人周某甲名下房产依法执行断电工作。断电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某手持木棍以辱骂、威胁等方式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现场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被告人仍不听民警劝阻,以吐口水、辱骂的方式继续阻挠执行公务。在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后,被告人周某某情绪更加激动,用木棍和砖头砸向法院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造成蕉城法院1名干警、派出所3名干警不同程度受伤。
近日,周宁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审理后,该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年龄已满75周岁,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经周宁县司法局审前社会调查,认为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