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公平正义的象征,除了应当法律知识渊博、文化底蕴深厚外,更重要的是应当具有高尚、正直的行为操守,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没有了法官的廉洁就没有司法的公正,没有了公正,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就无从谈起。法官享受国家给予的俸禄、手握人民给予的审判权力,如果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反而追求享受贪污腐化,则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公然背叛,不仅会毁灭自己,也会玷污法官形象和损害司法权威。
因此,法官应该在道德和法律上更加严格要求自身,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重,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官手握审判权力以“定纷止争”,讲究公平正义。要想做到“一碗水端平”,首先自己立身要正派、正直,心中要有法治之重[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我的检查和剖析,第93页。]。法官的第一生命是廉洁,廉洁的第一要件是不该要的不要,而不要不贪的前提是“无欲”;法官要能在生活中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无止境地追求奢侈腐化的生活。
二、自律,自律是做人的基础。法官外握法律的天平,内心也应有自己的天平,这就是良知;无论何时何地都应使自己的言行受到内心的约束,这就是慎独。当前国家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阶段,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不当竞争、道德约束降低,这些都是可能成为职务犯罪的催化剂。如果法官不能严格自律,出事的几率很大。要避免犯罪,就要加强自我约束;监督固然重要,但是自律更重要。
三、自省,自省、反思是培养高尚节操的重要途径。古人言“吾日三省吾身”,人有了反省、慎独的能力,就不容易迷失自我、走上犯罪的深渊。那些腐化堕落而身陷囹圄的干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都对自己没能守住初次关而后悔不已。他们第一次收钱的时候,也都矛盾过、挣扎过,如果那时能及时反省、悬崖勒马,就不会有后面的无数次。但是他们无一不抱着侥幸的心理,从而习以为常、越陷越深最终走上不归路。侥幸,在社会生活中是盗窃的主要动机,在政治生活中则是赌徒心态[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入狱后的反思,第112页。
]。身为公职人员却以权谋私,这是拿自身的政治前途、社会地位、家庭幸福和稳定做赌注进行赌博,但是赌博者有不输的吗?没有,因此赌博的最高境界是不赌。正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前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反腐的社会力量也越来越强、反腐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这时还执迷不悟、铤而走险,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四、自警,有安全意识和风险的意识。法官既是高尚的职业,也是高危的职业,是“刀尖上的舞者”。人是社会的人,法官也是人,也同样置身于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人情、关系、权力、金钱等等“篱笆”编织的大网之中。面对种种法与权、法与钱、法与情的冲突,面对种种形式的攻关,能否自警,结果完全两样。能自警的法官善于从别人的失足中吸取教训,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内心有约束、有控制、有恐惧,非礼即不为,绝不越雷池一步,故能独善其身、平安一生。而缺乏自警意识,管不住自己的嘴和手,就会任凭欲望将自己送进坟墓中。
五、自制,法官是最靠近神的职业,其角色和身份决定了其应该对自身兴趣爱好有所取舍,言行举止的标准要比普通民众更高,需要淡泊名利、深居简出、甘于寂寞。不应该将这个职业当做谋生的手段,而应将其当做事业来追求。时常检查自己是否还在坚持一清二白的做人标准,时常对照自己内心是否还忠于法律的信仰,如此方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控制,对外界的引诱和干扰有所防御。
总之,法官是个高尚的职业,法官应该“出淤泥而不染”,不应过分追求低级的物质享受,而应向往高尚的精神境界,要自重、自律、自省、自警、自制,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如此才能扛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